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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芋儿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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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亮,公鸡刚叫了头遍,顾衍之就醒了。

准确地说,她是被冻醒的。昨晚在王家那个空院子里凑合了一宿,没有被子,没有褥子,只有一堆她从外面抱回来的干稻草。她把稻草铺在土炕上,又把自己裹成一团,像一只蜷在草堆里的猫,勉强对付了一夜。

醒来的时候,浑身酸痛,头发上沾满了草屑。

但她没有抱怨。

前世查案的时候,深山老林里睡过树洞,乱葬岗上蹲过一夜,比起那些,干稻草已经是五星级待遇了。

她从稻草堆里爬起来,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晨光,打量了一下今天的战场。

王家这个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三间正房坐北朝南,一间厨房在东厢,院墙塌了半截,院子里长满了齐膝的野草。柿子树还在,树上的柿子已经被人摘光了,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,像一把把剪刀戳向天空。

厨房比她预想的要破。灶台塌了一半,烟囱裂了两条缝,锅底漏了一个洞,碗柜里的碗全是豁口的。但好在灶台的基座还在,烟囱的主体还在,花点功夫修修补补就能用。

顾衍之把袖子卷到手肘,开始干活。

她先把厨房里能用的东西全搬出来——一个完好无损的铁锅(竟然没漏)、两只粗陶碗、三双筷子、一把豁了口的菜刀、一个缺了盖的陶罐。其余那些破锅烂碗,全堆在墙角,等以后当废品卖了。

然后她去院子里打水。院里有一口水井,她前世学过怎么看井——趴在井口往下看,水光粼粼,大约有两丈深,水质清澈,没有异味。她打了一桶水上来的,捧了一口尝,清甜。

水源没问题,这是开食肆的基础。

接下来是重头戏——修灶台。

顾衍之蹲在灶台前,从泥地里挖了一桶黄泥,兑上水和碎稻草,赤着脚踩成泥浆,然后一把一把地糊在灶台的裂缝上。这活儿又脏又累,泥浆从指缝间挤出来,黏糊糊的,沾得满手满胳膊都是。她糊了一层,等它半干,再糊一层,来来回回糊了三层。

糊完之后,她用手把灶膛的内壁抹平,抹出一个流畅的弧度。这个弧度很重要——弧度对了,火苗就会顺着灶膛的弧度往上蹿,不会在灶膛里打转,热效率最高。

这是她前世从一个老厨子那里学来的。

老厨子说,灶是炒菜人的命,灶不好,菜就做不好。

修完灶台,她又修了烟囱,用泥浆把裂缝糊上,再用碎瓦片压实。最后试了一下——往灶膛里塞了一把干草,点燃,火苗“呼”地窜上去,烟顺着烟囱往外走,厨房里几乎没有烟。

成了。

顾衍之站在灶台前,看着跳跃的火光,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。

这种感觉,和她前世把一个案子审得水落石出、把罪犯绳之以法的时候,不一样。那种是痛快,是酣畅淋漓。现在是踏实,是脚踩在地上的安稳。

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——十个手指头全是泥,指甲缝里塞满了黑色的污垢,中指被菜刀的豁口划了一道口子,血已经干了,结成一条暗红色的线。

这双手和前世的那双手不一样。

前世的手,骨节分明,指尖永远干净,常年握笔,食指上有一层厚厚的茧。写公文的时候,一笔一划都带着官威。

这双手,粗糙、黝黑、伤痕累累,像一个从未被人好好对待过的物件。

但顾衍之很喜欢它们。

因为这些伤痕,是她活着的证明。

—

收拾完厨房,天已经大亮了。

顾衍之从包袱里取出那五两银子,掂了掂。五两,在这个年代不是小数目——够一个四口之家吃三个月的饱饭。

但她不打算省着花。

她花了一钱银子,托村里的刘寡妇帮她看院子——“看院子”是假,“看东西”是真。她现在一个人住,白天出去采购,屋子里那些锅碗瓢盆虽然不值钱,但都是她一件件收拾出来的,丢了还要重来,麻烦。

刘寡妇姓赵,丈夫三年前死在山里,一个人拉扯着五岁的儿子过活,日子过得紧巴巴的。她本来不太愿意接这个活儿——顾衍之的名声太“响亮”了,整个村子都在说她是“疯女人”,赵寡妇不想沾边。

但顾衍之给的钱多。

一钱银子,够赵寡妇和她儿子吃半个月的。而且顾衍之说得很明白——“你看院子,我没回来的时候你就在院子里待着,什么都不用干。我回来了你就可以走。每天也是这个价。”

每天一钱银子?

赵寡妇的眼睛亮了。一个月下来就是三两银子,比她给人洗衣裳三个月的收入还多。

“行。”赵寡妇干脆利落地答应了。

顾衍之把钱给了她,然后把院门的钥匙交到她手里,转身走了。

她去了县城。

—

清河县的菜市场在东街,从早上卯时开到午时,卖什么的都有——鸡鸭鱼肉、瓜果蔬菜、米面粮油,应有尽有。

顾衍之前世来清河县查过一个案子,对这个菜市场有印象。但她花了一路的时间在心里吐槽——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,现在的菜市场跟她记忆里的完全不一样。

她先去了卖鸡的摊位。

卖鸡的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妇人,姓孙,人称“孙大婶”,嗓门大得能震破天。一看见顾衍之走过来,立刻扯着嗓子吆喝:“来咯来咯,新鲜的土鸡,刚宰的,肥得很!”

顾衍之蹲下来,看了看笼子里的鸡。

四只鸡,两只母的,两只公的。母的肥,屁股圆滚滚的,一看就是下蛋的好手。公的瘦,鸡冠又红又挺,爪子粗壮,是跑山鸡。

她挑了那只最瘦的公鸡。

“这只多少钱?”

孙大婶一瞥:“三十文。”

“贵了。”顾衍之站起来,“后街王屠户那儿,同样的跑山鸡,二十五文。”

她在说瞎话。她根本没去过王屠户那儿。

但孙大婶的脸色变了变,因为王屠户确实是她的竞争对手,而且确实经常压价。

“那给你二十八文。”孙大婶说,“不能再低了,再低我就亏本了。”

“二十六文。”顾衍之伸出两根手指,“我要的多,以后每天都要。你给我便宜点,我天天来你这儿买。”

“每天都要?”孙大婶上下打量了她一番,“你开饭馆的?”

“快了。”

孙大婶犹豫了一下,咬咬牙:“行!二十六文一只,你天天来。”

顾衍之从袖子里掏出钱,付了。二十六文,她心里算了一笔账——一只鸡,配上芋头和调料,做成菜品,一份芋儿鸡她能卖一百文到一百五十文,看分量。就算按一百文算,扣除成本,她能赚六十文以上。利润可观。

但她今天买的这只鸡,不是为了卖的。

是为了“试菜”。

—

买完鸡,她又去买芋头。芋头便宜,两文钱一斤,她买了五斤,十文钱。调料是大头——盐、酱油、豆豉、姜、蒜、花椒、干辣椒,每一样都不贵,但加起来就不少了。她花了将近八十文,把能用到的调料全买了一遍。

最后她在一个杂货摊前停下来,买了一个新的粗陶碗、一双新筷子、一把新菜刀。菜刀花了四十文,比她预想的贵,但质量确实好——刀刃锋利,握在手里有分量,切东西不费力。

买菜刀的时候,摊主是个老头,看了看她手里的刀,又看了看她的脸,忽然问了一句:

“姑娘,你是不是那个——告了卫峥的那个?”

顾衍之抬眼看他。

老头被她那双眼睛看得心里一紧。那双眼睛太亮了,亮得不像一个十六岁的乡下丫头,倒像是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老油条。

“是。”顾衍之说,“刀不错,我买了。”

她把四十文钱放在摊上,拿起刀,转身走了。

老头在身后嘀咕了一句:“古怪。”

顾衍之没理他。她在菜市场里又转了一圈,买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——一个竹篓用来装菜,一条围裙,一块砧板,几根麻绳。东西越来越多,竹篓越来越沉,她不得不把竹篓背在背上,左手提着鸡,右手抱着芋头和调料,一步一步往回走。

从县城到清水村,十五里路。

她走了将近一个时辰。

—

等她回到清水村的时候,已经是午时了。

太阳挂在头顶,晒得人发晕。她背上被竹篓勒出了两道红印,脚底板磨出了两个水泡,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淌,把领口湿了一大片。

但她没有停下来。

回到院子,赵寡妇果然在院子里坐着,怀里抱着儿子小虎,小虎在吃一块糖饼。赵寡妇看见她回来,赶紧站起来:“顾姑娘,你回来了?饿不饿?我给你做了饭——”

“不用。”顾衍之把竹篓放在地上,一边往外拿东西一边说,“我自己做。”

赵寡妇看着那一堆东西,眼睛都直了:“你这是要做饭馆?”

“嗯。”顾衍之把鸡绑在柿子树上,开始洗芋头。

赵寡妇犹豫了一下,把小虎放在地上,走过来帮忙:“我帮你洗。你一个人忙不过来。”

顾衍之看了她一眼,没有拒绝。

两个人蹲在井边,一个洗芋头,一个杀鸡。赵寡妇杀鸡的手法生疏,一刀下去没割到血管,鸡扑腾着满院子乱飞。顾衍之伸手抓住鸡翅膀,另一只手接过刀,手起刀落,干净利落,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第二声。

赵寡妇看呆了:“你……你会杀鸡?”

“会一点。”顾衍之把鸡扔进热水里,头也不抬。

赵寡妇张了张嘴,没再问。

但她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——一个十六岁的姑娘,被人卖来卖去,连自己的命运都做不了主,怎么杀起鸡来比她还利索?这姑娘到底经历过什么?

—

杀鸡、褪毛、开膛、清洗,每一步都不能马虎。

鸡要杀得干脆,不能让它挣扎太久,否则血液淤积在肉里,肉会发腥。褪毛的水温要刚刚好——太烫了皮会破,太凉了毛拔不下来。顾衍之把手伸进热水里试了试,觉得差不多了,把鸡放进去翻滚了十几下,拿出来,开始拔毛。

赵寡妇在旁边帮忙,一边拔一边看她。这姑娘的动作行云流水,像是在做一件做了千百遍的事情,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。一根羽毛从她指尖滑过,落在水盆里,涟漪一圈圈荡开。

开膛的时候,顾衍之的手很稳。刀子从尾部切入,沿着中线往上划,力道均匀,不深不浅,刚好划开皮肤和肌肉,不伤内脏。她把内脏掏出来,鸡心、鸡肝、鸡胗、鸡肠,分门别类地放在不同的碗里。鸡心留着,鸡肝可以做鸡肝酱,鸡胗可以爆炒,鸡肠太费事,先放着。

赵寡妇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:“你以前在饭馆干过?”

“算是吧。”顾衍之说。

“算是?”

“我梦见过。”顾衍之笑了。

赵寡妇没听懂,但没再问了。

—

鸡处理干净之后,顾衍之开始准备配料。

她把芋头切成滚刀块——不是随便切,而是一个特定的角度和大小。滚刀块太大,不易入味;太小,炖久了就化了。她在脑子里反复演练过这道菜的每一个步骤,连芋头切的尺寸都精确到用目测控制在一寸见方左右。

姜切片,蒜拍碎,葱切段,干辣椒剪成小段,花椒放在案板边上备用。

一切准备就绪。

顾衍之站在灶台前,深吸一口气,然后点火。

干草点燃,塞进灶膛,火苗“呼”地窜起来。她架上铁锅,倒了小半碗菜籽油。等油烧到微微冒烟,她抓起鸡块,下锅。

“滋啦——”

一阵白烟腾起,热油和鸡肉碰撞的声音,像一首曲子起了第一个音符。她用锅铲快速翻炒,让每一块鸡肉都均匀受热。鸡皮在高温下迅速收缩,表面变成金黄色,油脂被逼出来,和油混在一起,香味开始弥漫。

炒到鸡块表面金黄,她把鸡块拨到一边,在油里放入姜、蒜、花椒、干辣椒。热油和香料碰撞的瞬间,一股浓烈的香气猛地爆发出来——花椒的麻、辣椒的辣、姜蒜的辛,三种味道交织在一起,像一记重拳砸在嗅觉神经上。

赵寡妇在旁边吸了吸鼻子:“好香!”

小虎也从地上爬起来,跑到厨房门口,伸着脖子往里看。

顾衍之没有分心。

她加入一勺豆豉,炒出红油,然后把鸡块和香料混合均匀,倒入酱油,翻炒几下,让鸡块均匀上色。最后加入清水,水量要刚刚没过鸡块,不能多不能少——多了汤汁太淡,少了容易烧干。

盖上锅盖,转中火。

接下来是等待。

—

炖鸡的这段时间,顾衍之没有闲着。

她另起了一个灶,烧了一锅水,把芋头放进去焯了一下。芋头不能直接和鸡一起炖,因为芋头容易糊,要先焯到表面微微发软,再捞出来沥干。等鸡炖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,她把芋头倒进锅里,和鸡一起炖。

盖上锅盖,继续炖。

又炖了一炷香的时间,她揭开锅盖,用锅铲在锅里搅了搅——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,浓稠油亮,鸡块和芋头都裹上了一层红亮的汤汁,看着就让人流口水。

她舀了一小块汤,尝了尝。

咸鲜中带着微麻微辣,鸡肉的鲜味和芋头的甜味融合在一起,在舌尖上化开。

赵寡妇和小虎站在厨房门口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里。

“好了。”顾衍之把芋儿鸡盛进一个大碗里,端到院子的石桌上。

赵寡妇咽了咽口水:“这是……给我们吃的?”

“对。”顾衍之把碗放在石桌上,又去厨房盛了三碗米饭,“都坐下,一起吃。”

赵寡妇有些不好意思:“这、这怎么好意思?你花了那么多钱买的鸡——”

“我一个人吃不完。”顾衍之坐下来,拿起筷子,“再说了,我需要你的意见。你吃完了告诉我,哪里需要改进。”

赵寡妇不再推辞,拉着小虎坐下来。

小虎早就等不及了,抓起筷子就往碗里戳,夹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。

然后他的眼睛亮了。

“娘!好、好吃!”他含混不清地说,满嘴都是油,腮帮子鼓得像只小仓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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