枣子红了的时候,裴仲远病了一场。不是大病,是风寒。换季的时候着了凉,咳嗽、发烧、浑身没力气。他躺在床上,盖着被子,脸色苍白,嘴唇干裂,眼睛半睁半闭的,像一盏快要熄灭的灯。顾衍之坐在床边,给他喂药。药是卫峥去县城抓的,三剂,花了二两银子。药很苦,裴仲远喝了一口,皱起了眉。
“苦。”
“苦也得喝。喝了才能好。”
“我活了七十岁了,好不好的无所谓了。”
“有所谓。你好不好,对别人无所谓,对我有所谓。”
裴仲远看着她,看了很久,把那碗药一口气喝完了。药碗空了,他靠在枕头上,喘了几口气。
“衍之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怕不怕我死了?”
“怕。”
“怕什么?”
“怕没人跟我说话了。卫峥不说话,赵婶话少,小虎话多但都是废话。只有你,能跟我说正经话。”
裴仲远笑了。“我跟你说的也不一定是正经话。有时候也是废话。”
“你的废话比别人的正经话还正经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活了七十年,你说的每一句话,都是你的命换来的。命换来的东西,不可能是废话。”
裴仲远的眼眶红了。他转过头,看着窗外。窗外是那棵小枣树,枣子红了,一颗一颗的,像小小的红灯笼。他种下它的时候,它还只是一根细细的树苗,比他矮不了多少。现在它长高了,结果了,红彤彤的,很好看。他活到了看见它结果的那一天。
“衍之,帮我摘几颗枣。”
顾衍之站起来,走到院子里,从那棵小枣树上摘了五颗枣。红的,大的,饱满的。她洗了洗,端到裴仲远面前。裴仲远拿起一颗,放进嘴里,嚼了嚼,咽下去。
“甜。”
“比你去年吃的那颗甜?”
“甜多了。去年的酸,今年的甜。因为它长大了。长大了就甜了。”
顾衍之也拿了一颗吃。果然甜,甜到心里。她看着手里的枣,忽然想起去年的秋天,她还在清水村,一个人坐在院子里,吃着一颗从树上掉下来的枣。枣是青的,涩的,难以下咽。但她吃了,因为那是她重生后吃的第一颗枣。那时候她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吃到枣,更不知道以后会有一个人陪她一起吃。现在她知道了,她不仅吃到了,还吃到了甜的。
“师父,明年枣子熟了,你还在这里吗?”
“在。哪都不去。”
“后年呢?”
“也在。”
“大后年呢?”
“只要不死,都在。”
顾衍之的眼眶红了。她低下头,假装在吃枣,把眼泪和枣一起咽下去了。
裴仲远病了一个月。这一个月里,顾衍之每天都给他熬药、做饭、喂饭。她做的饭比药还管用,吃了几天,裴仲远的气色就好多了。他能在院子里走动了,能坐在枣树下晒太阳了,能吃下两碗饭了。赵寡妇说,裴老头命硬,阎王爷不敢收。裴仲远笑了,说不是命硬,是顾衍之做的饭太好吃,阎王爷舍不得让他走,怕他走了以后吃不到。
“师父,你又胡说八道。”
“不是胡说八道。是真的。阎王爷要是尝过你的菜,肯定把生死簿改了。把你名字划掉,把我名字也划掉。咱俩都不死,活到一千岁。”
“一千岁?那时候牙都没了,吃什么?”
“喝粥。你熬的粥,没牙也能喝。”
顾衍之笑了。她笑得很开心,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她笑着笑着,忽然不笑了,靠在裴仲远的肩膀上,轻轻地说了一句——“师父,你活到一千岁,我就给你熬一千年的粥。”
“好。说定了。”
秋天也是收获的季节。赵寡妇的菜地丰收了,黄瓜、西红柿、茄子、辣椒、豆角、丝瓜、冬瓜,堆得像小山一样。她留了一部分给食肆,剩下的分给了邻居和街坊。有人不要,说要给钱。她说不要钱,自家种的,不值钱。人家硬塞,她硬不收。来来回回推了好几次,最后还是没收。人家提着菜走了,边走边说“赵婶真是个好人”。赵寡妇听见了,站在门口,笑着抹眼泪。
“赵婶,你哭什么?”
“没哭。风迷了眼。”
“今天没风。”
“……那就是沙子迷了眼。”
“今天也没沙子。”
赵寡妇看着顾衍之,忽然笑了。“你这孩子,怎么这么较真?”
“我是断案的,不较真怎么断案?”
“你现在又不审案了。”
“但习惯还在。改不了了。”
赵寡妇摇了摇头,转身进了厨房。灶台上摆满了菜,热气腾腾的。她系上围裙,开始洗碗。洗着洗着,忽然停下来,看着手里的碗。碗是粗陶的,很旧,碗沿有一个缺口。这是如故食肆第一天开张时用的碗,用了快两年了,还在用。她舍不得扔,因为这只碗见证了如故食肆从无到有、从小到大、从清河县到京城的每一步。每一道菜都用它盛过,每一个客人都用过它。它是沉默的,但它什么都知道。
“赵婶,你在看什么?”
“看碗。”
“碗有什么好看的?”
“看它老了没有。”
“碗还会老?”
“会。用得久了,就有感情了。有感情的东西,会老。”
顾衍之走过去,拿起那只碗,对着光看了看。碗沿的缺口被磨得很光滑,不知道是被人手磨的,还是被岁月磨的。她忽然想起前世在提刑司用的那只茶杯——白瓷,杯沿有一个缺口,裴仲远说“留着,有了缺口才知道是旧的,旧的东西用着安心”。她听了他的话,留下来了。那只茶杯现在还活着吗?还在裴仲远的院子里吗?还在那棵枣树下吗?她不知道。但她愿意相信它在,在某个她看不见的地方,等着她回去。
“赵婶,这只碗,留着。留着用。用到它碎的那一天。”
“碎了怎么办?”
“碎了就埋在枣树下。让它和树一起长。”
秋天也是离别的季节。沈如璧来了,说她要去京城了。她丈夫沈鹤鸣在京城谋了个差事,她要跟着去。走之前,她想吃一顿顾衍之做的饭。
“顾姑娘,我要走了。”
“去哪里?”
“京城。”
“去多久?”
“不知道。也许一年,也许两年,也许一辈子。”
顾衍之沉默了。她走进厨房,做了满满一桌菜——芋儿鸡、红烧肉、清蒸鱼、辣子鸡丁、蒜蓉青菜、紫菜蛋花汤。每一道都是沈如璧爱吃的,每一道都是她的拿手菜。
沈如璧坐在桌前,看着那桌菜,眼眶红了。
“顾姑娘,你记得我爱吃什么?”
“记得。芋儿鸡少辣,红烧肉多姜,清蒸鱼多葱,辣子鸡丁不要花生。对不对?”
“对。都对。”
“你以前来的时候,每次都会说一遍。我听多了,就记住了。”
沈如璧的眼泪掉了下来。她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芋儿鸡放进嘴里,嚼了嚼,咽下去。
“好吃。”
“比以前好吃?”
“比以前好吃。因为里面有舍不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