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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种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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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种子

白霁尘在云城待了三天。

这三天里,他做了很多以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。比如去菜市场买菜。他以前连超市的生鲜区都不怎么去,家里有父母做饭,学校有食堂,他完全不需要和“买菜”这件事产生任何关系。但这三天里,他每天早上都会去阳光花园门口的那家菜市场,站在那些大声吆喝的摊贩中间,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一样,挑挑拣拣,讨价还价。

他买了鸡蛋、西红柿、青菜、豆腐、一小块瘦肉、一把葱。他把这些东西拎回林厌迟家,走进厨房,系上围裙,开始做饭。他其实不会做饭。他在家连煮泡面都懒得煮,饿了就叫外卖,或者等妈妈下班回来做。但他在来云城之前,偷偷问了他妈妈几个最简单的菜怎么做。他妈妈说“西红柿炒鸡蛋”“青菜豆腐汤”“肉末蒸蛋”,他拿手机备忘录记了下来,记了整整一页。

第一天的西红柿炒鸡蛋,盐放多了,咸得林厌迟喝了两杯水。第二天的青菜豆腐汤,水放少了,煮成了一锅糊。第三天的肉末蒸蛋,蒸的时间太长了,蛋老了,表面全是气孔,像一块黄色的海绵。但林厌迟每一顿都吃完了。不是因为他饿了,而是因为白霁尘坐在他对面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,问他“好吃吗”。他点头的时候,白霁尘的眼睛就更亮了,亮到像两颗被点亮的星星。

林厌迟觉得,那不是星星,那是火。是白霁尘心里那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。那团火烧在他的眼睛里,烧在他说话的语气里,烧在他每一次握紧林厌迟的手时的力度里。那团火太暖了,暖到林厌迟觉得自己这具冰封了十七年的身体,正在一点一点地融化。

融化不是一瞬间的事情。一个人被冻了十七年,不可能在三天的温暖里就彻底活过来。林厌迟还是不怎么说话,还是会下意识地缩回被触碰的手,还是会在听到门外有响动的时候整个人僵住。但他开始在白霁尘做饭的时候站在厨房门口看着,开始在白霁尘叫他名字的时候更快地抬起头来,开始在被窝里回白霁尘消息的时候多打一个“晚安”而不是只有一个“安”字。这些变化太小了,小到如果不是每天都在看的人根本不会发现。但白霁尘每天都在看。他看得很仔细,把每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记在心里,像收藏家收藏珍宝一样,一样一样地收好,放在最安全的地方。

第三天下午,白霁尘要走了。火车票是提前买好的,晚上七点发车,到他的城市要一个半小时。他没有告诉林厌迟具体几点走,因为他怕林厌迟从知道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难过。他是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,趁林厌迟去卫生间的间隙,把书包收拾好的。书包里多了一样东西——那些信。那些林厌迟写给白霁尘、一封都没有寄出去的信。白霁尘把它们从抽屉里拿出来的时候,手在发抖。不是害怕,是心疼。每一封信都是一个夜晚,每一个字都是一滴眼泪,每一句“白霁尘,我想你”都是一颗被压在石头下面的种子。那些种子在黑暗的、潮湿的、没有阳光的地下,拼命地想要发芽,但石头太重了,它们冲不破。

白霁尘把那些信放进书包最里面的夹层,和那副深灰色手套、那张便利贴、那张照片放在一起。那个夹层已经很满了,但他觉得还不够满。他想把林厌迟十七年来所有的孤独、委屈、眼泪、恐惧、不眠的夜晚、无声的呐喊,全部塞进去,然后带走,扔到某个再也回不来的地方,让林厌迟从此以后只装得下快乐、温暖、安心、笑容和每一个好梦。

林厌迟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,看到了白霁尘背上的书包。他站在走廊里,脚步顿了一下,目光落在那个书包上,看了两秒钟,然后把目光移开了。他没有问“你要走了吗”,因为他知道答案。他也没有说“别走了”,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。他只是走到沙发边坐下来,拿起那本翻了很多天都没有翻完的书,翻开,合上,再翻开,再合上。

白霁尘走过去,在他旁边坐下。沙发还是那么旧,坐垫还是朝中间滑,两个人的肩膀还是靠在一起。这一次是林厌迟先靠过来的,不是刻意的,是沙发的惯性,是重力的牵引,是两个人的重量把坐垫压出了一个坑,他们自然而然地滑向了彼此。

白霁尘侧过头,看着林厌迟的侧脸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低垂的睫毛上,将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。他已经比三天前有了一点血色,嘴唇不再是那种吓人的苍白,而是淡淡的粉色,像被冻了很久的花瓣终于等到了春天。

“林厌迟,”白霁尘说,“我要走了。”

林厌迟没有抬头。他的手指捏着书页的边角,捏了很久,久到纸都皱了。

“嗯。”他说。声音很轻,轻到像怕惊碎了什么。

白霁尘看着他,看着他那只捏着书页的手,看着那根贴过无数创可贴的食指,看着那条已经长好了的、还留着淡淡痕迹的疤。他伸出手,握住了那只手,把手指一根一根地插进林厌迟的指缝里,十指相扣。林厌迟的手在他掌心里微微颤抖着,像一只被捉住的蝴蝶,不是害怕,是紧张,是心跳加速,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人这样握住手时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的慌张。

“我下周还来。”白霁尘说。

林厌迟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说了一句让白霁尘差点哭出来的话。

“不用每周都来,”林厌迟的声音很轻很轻,轻到像在自言自语,“路费太贵了。”

白霁尘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他笑着笑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他一边笑一边流泪,看起来像一个傻子,但林厌迟没有觉得他傻。因为林厌迟知道,白霁尘不是在笑“路费太贵了”这句话,而是在笑他终于开始考虑“以后”了。以后的路费,以后的见面,以后的日子——林厌迟开始想了,开始想了。这是三天前那个说“不知道”“我不配”“你不该来的”的林厌迟不可能说出来的话。他在想以后了。他在想“以后还能见面吗”“以后还能这样握着手吗”“以后还能像现在这样靠在一起吗”。

白霁尘用力地握了握林厌迟的手,说:“我不怕贵。我怕的是你不让我来。”

林厌迟低下头,看着两个人交握的手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慢慢地、一点一点地收紧了手指,反握住了白霁尘的手。他的力气很小,小到白霁尘几乎感觉不到,但那已经是他能给出的全部了。他用了十七年攒下来的全部力气,握住了白霁尘的手。

白霁尘走的那天晚上,林厌迟站在阳台上,看着小区门口的路灯。白霁尘的背影消失在路灯的光晕里,变成一个越来越小的点,最后被夜色吞没了。他站在那里,手指慢慢地攥紧了栏杆,攥得指节泛白,骨节突出。夜风很凉,吹在他脸上,吹在他头发上,吹在他单薄的卫衣上。他没有缩回去,也没有转身回屋。他一直站在那里,站到路灯从亮变暗,站到远处的狗不再叫了,站到楼下那户人家的灯灭了。

然后他听到手机震了一下。

他拿出手机,屏幕上是一条新消息,发信人是白霁尘:“我到火车站了。你在干嘛?”

林厌迟看着这条消息,忽然觉得鼻子很酸。以前他一个人站在这个阳台上,看的是月亮,听的是风声,想的是“今天又过去了,真好”。现在他站在同一个阳台上,看的是路灯,听的是手机震动的声音,想的是“他在火车上,他还有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家,他会不会饿,他会不会冷,他会不会累”。

林厌迟打了几个字,删掉,又打了几个字,又删掉。反反复复了十几遍,最后他只发了两个字:“看月亮。”

消息发出去之后,他抬起头看着天空。今天的月亮不圆,弯弯的,细细的,像一瓣被剥开的橘子,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,散发着清冷的、银白色的光。和那天在天台上看到的月亮一模一样。那天的月亮也是这样,弯弯的,细细的,像一瓣橘子。那天白霁尘站在他面前,月光照在他脸上,他对他说了四个字。那四个字林厌迟这辈子都不会忘记,不是因为他说得很好听,而是因为他在说那四个字的时候,声音在发抖,眼睛红红的,嘴唇在颤抖,整个人都在颤抖,但他没有退缩,没有后悔,没有收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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