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在后来联手杀掉林岑走向高位后也没有获得这个技能。
这种东西可能是需要极其强大的天赋,就像陈乐乐一样,不用教就会,就可以十分自然的搂住我的腰叫哥哥。
那时我尚且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,只当他是寻求安慰或者把我当沙发了。
直到很多年后,我被下药拖进房间,浑身燥热,信息素味道满天飞。
从八年前开始,我就不记得我是个alpha,腺体在实验下早已失去生机,平常人们最脆弱的地方对我无效,熟悉我的人根本就不会朝这里下手。
我是实在想不出陈乐乐想干什么,已经放肆到对我下药了,内心有一条锁链压制着猛兽,强迫我不能对他动手。
可对方完全不知节制,更变本加厉的凑上来,我控制不住地掐住他的脖子,陈乐乐却还是在冲我笑,生理性泪水从眼角流出,口中小声叫我哥哥。
我受不了他哭,喘着气把人绑起来,自己跑了出去。
先和苏寻打了一架,见血身上的燥热才勉强消退,他出来又给我打了一针,语调不满,“大半夜顶着一身信息素来我这里,没礼貌。”
“他给我下了药,可我分明记得我的腺体废掉了……”
“那肯定不是一天两天了,就你这身体情况,春药没有个一年半载药根本对你起不了作用。”
“什么药?”我脸上浮出茫然的情绪。
“针对s级alpha易感期障碍而研发的特制春药,一般用于房事,你也可以理解为……他觉得你肾不好。”苏寻八卦之心燃起,“你不是招惹上人家omage了?”
“……就算有仇也应该下毒药吧?”我不理解。
“那就是喜欢你,爱你,想跟你上床,跟你说个话忒费劲呢……”
喜欢我?
与我而言,这是一种陌生的事物,陈乐乐喜欢我,这更是一种陌生到不能在陌生的东西。
我连夜读了《ABO人体结构梗概》,《高等生物》,《喜欢一个人的八百种表现》……从而得出结论——
无论是从生理上,还是心理上,我都对陈乐乐没感觉。
我比他大五岁,他和那一群人在我这里都是弟弟,我习惯照顾他,是因为他脾气大,很爱哭,我不喜欢看任何人哭。
所以我去找他说清楚,听着他声泪俱下的控诉,“我以前问你,你不是这样说的,你说你喜欢我,不讨厌我……”
我耐心解释,“我确实喜欢你,可我不只喜欢你一个,这只能代表我对你的高度信任,不是想和你接吻,甚至上床的那种喜欢。”
“可是拥抱也可以算在里面,我每次抱着你睡觉你都不会拒绝,这都是很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做的事……”陈乐乐坐在沙发上,话都快说不出来。
“那是因为你在哭,而且我不止你一个人抱着我睡过觉,他们害怕的时候也有抱着过我睡觉……”
我想我真的可能是对他们太好了,都惯成这个样子了。
“况且如果我喜欢你,你还需要给我下药吗?”我抬起他的下巴,把他脸上流下的泪擦掉,“我只是腺体坏了,又不是阳痿。”
“如果这样让你误会,我们就回归到陌生的关系……”
我觉得有一部分错在我,我不应该总宠着他,把他当小孩,以至于他会产生这种荒谬的念头。
或者我应该多读一点书,多摄入点情绪,让自己对其更敏感一点。
“不要!”陈乐乐拉住我的手不断摇头,“不要……我错了……不要……不要和我保持距离……”
我当然不能答应,他这个样子,提早五年就给自己下药,让坏掉的腺体变得不受控制,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样子。
这对我造成伤害不深,我也不在乎,但他必须对我脱敏,继续相处,双方都心知肚明,痛苦的只会是陈乐乐自己。
沙漠里一杯近在眼前却不能饮用的水,还不如从未出现。
我不能给他任何飘渺的希望。
过了半年,被我安排在远方的陈乐乐打电话和我说,他很痛苦,以命相逼,让我去找他。
见到时他人瘦了一圈,桌面上是人体头颅标本,用大头针别着,皮肤纹路,肌肉走向都被改过,骨骼形态都与我别无二致。
我人生中第一个打在朋友脸上的巴掌,是陈乐乐的。
“你是不是疯了?”
“你我见不到,做一个也不行吗……”他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,动作幅度间,袖口里面的自残伤疤清晰可见。
“你想让我把你关到精神病院吗?”我忍着情绪,低声审问,“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
“很早啊……你又不在乎,我不想和他们说话,就把他们都杀掉了……”陈乐乐开口抱怨,“他们长得一点都不像你,我修修改改,弄了好长时间,下次派点骨相的人过来,我会轻松许多……”
太荒谬了。
我根本无法理解,我也相信这种变化不是半年就能形成的,他以前可是个连鸡都不敢抓的人。
我亲手调查,字字筛啄,我想告诉我这一切都是我处理不当导致的。
可结果却是陈乐乐早在学校时期就杀过人,15岁。
对方是我从海上救过的一个小男孩。
我记得陈乐乐和我说,他是被外营的人打死的,他说他很害怕。
我并不讨厌伪装,从小到大,我从来都不会向身边的人索取真心,在这里,试探包装才能活命。
但我不能接受无底线的,在我控制范围外的欺骗,陈乐乐更是不行。
用他的话来讲,就是我抛弃了他。
确实,我不能接受他继续留在我身边,我不要他了。
像一只小鸡仔发怒,从那之后事事都跟我对着干,时不时要来啄我一下。
陈乐乐本事比我想象中要大得多,仅一年就在芬利沃西码头成了事,变成人人敬畏的陈总。
我再一次见到他是一次大型恐怖活动。
绑匪控制了棉质布料制作的大型工厂,里面一共364名员工,连带着高层,方圆一公里的老少妇孺,枪声伴着哭声,震天动地。
主使是我手下的一个叛徒,徐记观,因为私自贩卖药品被我打断了双腿,后来逃到了陈乐乐那里求情寻求庇护。
这种大规模恐怖袭击一定不能成功,芬利沃近些年本就民心不稳,权势分裂,如果成功了,那高层就会彻底失去威信力,人人成为惊弓之鸟,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。
恰逢此时,陈乐乐找到我,要和我谈一笔交易。
他可以放弃西码头的事业,将所有人都派遣到我这里,条件是,芬利沃北方的控制权。
这并不够诱人,我把合同推还给他,施以提醒。
“就算有控制权也没有作用,他们看人不看规矩,如果你想要,最好的办法是杀了他,或者……杀了我。”
陈乐乐闻言并没有说话,反而以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,片刻后,他说,“我没有想让徐记观这样做……”
“你只是想用他们的命来威胁我。”我点名,“沉默和同意没有区别。”
一个码头的小手下,残着腿,没有主子的授意,又怎么会有如此庞大的号召力。
“那你把我们以前住的那栋别墅给我。”
“那片土地整改,房子早拆了。”
“那你就把你的命给我吧。”陈乐乐说着又哭了,不同寻常,这次只是眼泪不停往下流,表情却是冰冷的,“我们两个和他们一起死掉。”
我没有回答,沉默地看着他,试图理解这句话。
最后气极反笑,说,“陈乐乐,用你的命威胁我,这已经不管用了。”
我只当这是他的气话,却是真的没想到,陈乐乐是真的,想杀了我。
我有关注过他的精神情况,医生说他有很严重的人格分裂和毁灭倾向,所以平常的小打小闹我从未放在心上,也根本不会去理会。
他闹够了,自己就会安静下来。
我从不认为他会对我构成威胁。
所以当真正爆炸声来临时,我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。
热浪翻滚,火光冲天。
无数人的惨叫哀嚎,崩溃痛哭,都变成再也拼不起来的血肉残肢,泯灭在明天的国际新闻里。
这是我从未想过的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