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前这郎君似乎真是头回进花楼,把她们称作“小娘子”,要知道她们做的可是最低等的皮肉生意,比那些卖歌嗓卖舞姿的要下贱得多。
眼下,不必伺候这些男人要举不举的烂玩意儿,唠唠闲就可拿钱,何乐而不为?
于是,几个人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那些闲事来。
王蔺辰一边喝茶一边听,暗暗感叹花楼真是个绝佳的信息窗口。
两盏茶的功夫,他就知道定州府衙里至少有三五个好色之徒乃此处常客,私侍枕席,这可违反大宋官员纪律,要是被御史监察揪住,闹大了是会被罢官的。
相比之下,隔壁那座欢宴楼就显得高级一点。
里面的歌舞伎各个色艺双全,不仅能唱会跳,厉害的还善文词,能同客人应和诗词。近阵就有个瘦得见骨的落魄诗人天天往那楼里钻,据说他写一首诗抵一顿饭,每日就吃这一顿。
他写的诗也说不上来好赖,最叫人哭笑不得是他吃完饭就去找酒楼掌柜要回他写的诗,须得“阅后即焚”,理由是他吃下去的那顿饭已作了骨血精气,那这诗也应成为飞灰黄土……
欢宴楼里好几个歌舞伎都自掏腰包给这穷诗人买饭,听得王蔺辰啧啧称奇。
时代真是不同,我们现代管这样的,叫“流氓”。
之后,一连好几日,王蔺辰都找他大哥要钱‘逛花楼’,于是,给钱的和花钱的彼此都很快乐。
而花钱的已经从听闲碎八卦变成请‘流氓’吃饭。
王蔺辰头一回进欢宴楼就遇上了那落魄诗人。
他穿一身脏兮兮的宽袖道袍,不戴冠,簪一截又粗又黑的木棍,额发散乱,身边带个破旧的木匣子,散出一股纷杂的药味。
张嘴就又是一股酒味,“小郎君,我看你双眼无神,四肢无力,不若试试我这补中方?可抵你今日一饭之资否?”
合着还是个卖假药的,王蔺辰扫了眼他那个‘三年起步最高死刑’的破木匣子,没敢答应,只说:“一顿饭罢了,兄台不必挂心。”
这落魄诗人也就嘴上客气一句,见王蔺辰一副不在意钱财的模样,就边吃边与他交谈起来。
原来这人从南边来,他听说自家祖籍在大名,便想寻过来查探一番,一路靠卖药和他这一肚子诗才换口酒喝。
他说他姓潘,字逍遥。
王蔺辰笑道:“你字逍遥,却不怎么逍遥么,祖籍都是听说的,又何必找?”
落魄诗人筷子一顿,眯起眼睛似有些怅惘,“人年岁大了,便偶有归根之思。”
王蔺辰嚼落一块酥肉,啜饮米酒,不怎么走心地随口说道:“根算什么?人生于天地,本就是无根之木。有时,就算你想在一个地方落下地长出根来,也说不准被哪阵风吹得像浮萍孤叶,忽然就被丢到某处飞地……世事多难料,归什么根?”
他说着说着,牵出了一点情绪,握起拳头就在桌上敲了一记,铿锵道:“我就是根,我站在哪里,哪里就是我的地,老兄,你得有点志气啊。”
潘逍遥狂放了大半辈子,头一回被个毛头小子教做人,盯了他片刻,忽而放声大笑起来,“你这小子,胡言乱语到有几分意味,好!说得不差,我敬你一杯。”
两人推杯交盏走了几轮,潘逍遥觉得这年轻人颇有些趣味,就像闭着眼睛咬一块五花肉,完全料不到这一口下去是肥是瘦。
王蔺辰则觉得这个落魄老兄可能真的有点东西,要是能通过他搭上欢宴楼的歌舞伎这条路子,也不失为铺设产品的一个好办法。
谢小七说,大宋文坛这会儿还没怎么瞧得上瓷器。
而某种程度来说,宋朝这些色艺双全的歌舞伎离士大夫群体相当近,她们唱文人的诗词,陪酒陪吃陪坐,社交属性点到满格。她们能够引领女子妆容与穿着的新潮,那么引领一下器用的新潮,也没什么……问题吧。
接着,王蔺辰天天到欢宴楼报到,请潘逍遥吃肉喝酒,还真叫他认识了几个行首,这些行首放到平时并不那么好接触,不仅要有钱,有时还得带着附加的权势或满腹诗书才能敲开她们的门。
可潘逍遥却每天都能引得这些女子来与他说道两句。
王蔺辰逐渐开始怀疑,潘逍遥怕不是某个名士?
他怀疑得没错,然而栽就栽在他书读得太少,当潘逍遥告诉他自己大名“潘阆”时,王蔺辰只是神色茫然地在脑海中疯狂搜索了一番,而后平淡地点了个头,说:“啊,潘阆,好,这名儿取得不错。”
潘阆和旁边一个行首愣愣地看了他一会——
一个掩着帕子笑起来。
另一个觉得五花肉咬到精瘦精瘦的那层,忒塞牙!